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科学、规范、高效地管理使用马克思主义学院场地,根据《中山大学收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19〕11号)、《中山大学公共用房共享共用收费管理流程及工作指引》(财务〔2021〕109号)、《中山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务〔2020〕2号)等文件规定,我院制定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租用场地工作规程》,此规程已经学院2024年第19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0日
(联系人:王声祥; 联系电话:020-8411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