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晚,中山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会在文科楼310室举办第三十期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读活动。本次活动聚焦马克思《莱茵报》时期政论文章《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申长慧老师主讲,王澳卫同学主持,朱碧娟同学领读。 活动伊始,王澳卫以三个问题切入:如何从物质利益难题视角理解该文对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推动作用?其在马克思早期思想“文本群”中具何独特功能?马克思与施泰因、甘斯等同时代思想家的理论对话,如何影响文中观点形成?他强调,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及的“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直接源于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的讨论。 2023级硕士生朱碧娟从三方面领读:写作背景上,1842年马克思任《莱茵报》主编时首次遭遇“物质利益难题”,该文针对第六届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草案的辩论而作;文本核心内容中,她指出马克思借省议会辩论记录,揭露林木占有者私利与省议会维护剥削者利益的阶级实质,捍卫贫苦群众利用自然产物的习惯权利;此外,她还对“文本中的政治经济学话语是否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萌芽”这一争议提出思考。 申长慧老师结合法学背景,从现实困境、理论难题和实践转向展开:现实困境中,马克思面临萨维尼孳息理论的法理障碍与习惯法立场冲突;理论难题上,马克思认为捡拾枯枝合法性是理性法律保障普遍利益的要求,但立法者品德与私人利益对法律的控制使其难以实现;关于政治经济学批判萌芽,她指出马克思意识到所有权演变为扩张性私人利益、观察到生产资料与劳动分离现象、提出部分财产不应私有的观点,为后续异化劳动理论奠基。 与会师生围绕“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界定”讨论。刘勇老师强调,马克思批判对象是普鲁士封建社会制度,而非成熟资本主义制度,文中反对将捡拾枯枝定罪,批判容克地主与新兴资产阶级借立法扩张私利,尚未直接讨论私有制或生产关系,但反对私有财产绝对化的立场与资产阶级自由派有本质区别。 王澳卫总结时回应核心问题,梳理马克思哲学话语运用与思想轨迹转变。同学们表示,本次活动深化了对文本内容的理解,把握了该文在马克思从哲学批判转向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枢纽地位,为后续研读提供了方法论启示。至此,第三十期研读会圆满结束。 第三十期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研读活动留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