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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更改我校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6

我校已《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考方式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既可招收硕博连读生又可招收普通招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报考“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地点、复试安排等均按《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待博士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统一公布 “申请-考核”制招生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准考证由我校研招办另行制作,通过邮件发送,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到研招办领取。考生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无效。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