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96号)等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学院现开展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参评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符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助金、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6年版)》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奖励名额
博士研究生:确定名额3名;竞争名额1名。
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确定名额8名;竞争名额1名。
三、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应在2026年9月9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提请导师审核通过、获得导师推荐签名后提交至班级审核小组,提交至班级审核小组的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加减分情况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压缩包等电子材料。逾期未提交不予受理。
(二)班级审核小组初审。本年度奖助金审核小组成员负责根据细则确定班级材料提交要求和时间、审核申请材料及综合测评成绩加分,有误的及时更正,审核结果在班级内部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班级审核小组公示后仍无法处理的异议,可提交学院工作组复审。公示期间学生应及时提出异议,公示期后学生不得再调整本人无异议的综测加分项。
(三)学院工作组复审。学院组织工作组对申请材料、综合成绩加分情况及班级审核小组无法处理的异议等情况进行复审,并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后提交学院奖助金、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讨论。
(四)学院初评及公示。学院奖助金、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学校审定及公示。
(六)学校公布获评名单。
请申请人同步准备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3、学生成绩单1份、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按顺序编目成册),待后续进一步通知提交。
四、班级材料提交
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2026年9月13日17:00前提交班级同学上述申请材料,按学号+姓名整理好文件夹后发送至zhoum8955@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国家奖学金+年级+博士/硕士+申请人数”。
五、注意事项
1.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的总成绩以在读期间必修课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英语免修的不计入加权平均分中)、第一次经典考核分数、综合加分成绩进行加总排序。还未进行经典考核的年级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由奖助金、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和评审条件综合评定。
2. 在读期间曾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再次申报该奖项,已使用过的综合加分成绩的材料不可重复使用,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3. 申请国家奖学金综合加分材料的有效期为当前学段入学之日起至本通知发出之日止。
附件:
2.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表(重要)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